出行天数
1、订购
· 条件:客户订购需先开通“国际/中国港澳台漫游功能”,若未开通国漫功能,订购产品时,系统会同步开通“国际/中国港澳台漫游功能”;
· 规则:申请订购该流量包,点击“立即办理”,请确保话费余额充足。请您留意,须90天内前往资费适用国家和地区使用,逾期未使用,流量包自动失效,已扣费用不予退还。
2、生效
成功订购的客户在自选方向任一地区,首次产生数据流量,该流量包即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您在目的地收到的短信提示为准。
3、失效
· 使用后失效:该流量包从客户自选方向任一地区生效时间起订购天数自然天内有效(以北京时间为准),失效后默认恢复为当地标准资费。
· 未使用失效:成功开通该流量包之日起的90日内,客户未产生自选方向任一地区的数据漫游流量,则该流量包自动失效。
4、退订
流量包未激活且仍在有效期内,可申请退订。流量包已经激活或已过有效期不可退订,已扣费用不予退还。
(1)非北京用户在境内本机拨打10086申请退订,在境外或中国港澳台地区本机拨打+8613800100186申请退订,也可登录中国移动APP、中国移动官网国际/中国港澳台业务的个人中心自主退订。
(2)北京用户仅可通过拨打归属地10086或在当地营业厅进行退订,否则用户的费用将无法正常退还。
5、叠加规则
· 同类产品可以叠加订购,即客户可以订购多个3天包,或者可以自由组合订购多个3天包+多个5天包+多个10天包等。
· 该产品可与国漫流量月包产品共存,遵循“先办理先生效”原则。并支持客户对未激活产品进行计费优先级调整,同时订购多个国漫流量产品时,客户可在个人中心自行设置产品激活。
· 与中国港澳台三地畅游包不能同时办理,即订购了订购中国港澳台三地畅游包,不能再订购包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中任意方向的出境上网自选包,反之亦然。
6、公平流量使用原则
该流量包服务受漫游地运营商网络公平使用原则约束,当客户于短时间内使用过多流量或达到公平使用量,运营商将有权对客户进行限速。客户单日累计数据用量达到阈值时,最高上网速率降至384kbps,次日0时恢复(以北京时间为准),点击查看详情。
7、激活规则
· 如当天(按北京时间自然天0-24时计算)在漫游地使用流量费用达到30/60/90元封顶,则产品将不能激活使用。
· 如当天(按北京时间自然天0-24时计算)在漫游地使用流量达到限速阈值后,当地运营商将进行限速,届时仅可购买对应漫游地的加油包解除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