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资委《关于全面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办公厅函〔2018〕112号)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办公室制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集团公司门户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企业公开信息,包括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申请表三个部分。
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得本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
(2)企业业务发展
(3)重要人事变动
(4)设备物资采购
(5)招聘公告
(6)社会责任
(7)集团公告
2.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中国移动门户网站(网址:www.10086.cn)公开企业信息。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内容和特点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广播、报刊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中国移动申请获取相关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1.材料准备。申请人填写《中国移动企业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通过中国移动门户网站在线填写或下载。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或证明文件。
2.递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中国移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中国移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中国移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办理。中国移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作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受理。
4.办理时限。以邮寄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受理机构签收之日为申请时间;以邮寄或传真方式提交申请,受理机构在实际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确认之日为申请时间;未提供联系电话或电话无法接通的,待恢复与申请人联络之日启动处理程序并计算期限。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中国移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称:中国移动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邮编:100033)
传真:010-52616230
邮箱:xxgk@chinamobile.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表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不予公开。